更新时间:2024-09-23 15:45:50
您可以针对各个级别的告警信息配置推送规则,自定义告警级别,选择告警通知接收的方式,按照轻重缓急的程度来处理各种问题。也可以设置事件保留的期限或数量,超出设置期限或数量的事件记录将被自动清理。
设置告警规则
仅超级管理员和租户管理员有权限配置告警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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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级管理员/租户管理员登录管理控制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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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侧导航栏选择集合设置 > 系统 > 告警设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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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告警规则页面,选择一项或多项告警规则,点击告警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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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弹出的告警配置窗口中,设置告警级别,选择是否开启弹窗告警、邮件告警、短信告警、Webhook告警或Syslog告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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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置完成后点击确定。
注意:级别为信息的告警项即使开启告警推送,也不会推送任何告警信息,只记录在事件中。
针对不需要任何告警推送的告警规则项,可以进行屏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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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告警规则页面,选择一项或多项告警规则,点击屏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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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弹出的提示框中,输入YES,点击确定。
设置事件保留规则
仅超级管理员有权限配置事件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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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级管理员登录管理控制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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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侧导航栏选择集合设置 > 系统 > 告警设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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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事件保留标签,进入事件保留页面。默认事件保留方式为:按事件记录数量保留,最多保留1000条。如您想更改事件保留方式,可点击编辑。
可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来保存事件:
- 时间期限保留:可选择按天、月或年保留。
- 按天保留:可配置范围为60-365天。
- 按月保留:可配置范围为3-12个月。
- 按年保留:只可选1年。
- 事件记录数量保留:下拉选择保留条数。最多可选择保留100万条事件记录。
- 时间期限保留:可选择按天、月或年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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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置完成后点击确定。
当事件数量达到了事件保留策略设置的最大值时,可通过以下方法达到清理事件的目的:
- 如果设置的事件条数不是最高保留数100万条或者不是最高保留期限1年,可以通过增加事件保留条数或者增加保留期限。
- 如果设置的事件条数是最高保留数100万条,可以将事件保留条数配置为100万条以下,此时系统会触发事件清理功能,会按照事件的产生的先后顺序进行清理,待腾出一部分事件空间后,再将事件保留条数配置回100万条。
- 如果设置的事件保留期限为最高保留期限1年,可以将事件保留期限设置为1年以下时间,此时系统会触发事件清理功能,会按照事件的产生的先后顺序进行清理,待腾出一部分事件空间后,再将事件保留期限改回1年。
- 事件保留条数和事件保留期限两个策略也可以互相调整,达到增加或删除事件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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