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4-05-17 09:49:08

主题域主要通过分层架构对数据进行分类和定义,可以帮助用户厘清数据资源。主题域定义模块供用户构建统一关系,包括主题域分组、主题域、业务对象/活动、逻辑实体、属性。

 

新建主题域分组

用户进入标准管理>主题域定义页面,选择上方的主题域分组栏,点击【新建主题域分组】,输入名称等信息后点击【确定】。已建好的主题域分组支持编辑和删除,同时也支持在其下新建主题域。

 

新建主题域

在已创建的主题域分组下可以创建主题域,在左侧点击选择主题域分组,点击右侧的【新建主题域】,填写名称、数据Owner等信息后点击【确定】。一个主题域分组下面可以创建多个主题域。已建好的主题域支持编辑和删除,并且可以在主题域下创建业务对象/活动。

 

新建和引用业务对象/业务活动

  • 新建业务对象/活动

在已创建的主题域下可以创建业务对象或业务活动,在左侧选择主题域分组和主题域,点击右侧的【新建】,填写名称、类型、数据Owner等信息后点击【确定】。可选类型包括业务对象和业务活动两种,业务对象是关于人或物的概念定义,具有唯一标识属性,业务活动是关于事件或过程的概念定义。

 

  • 引用业务对象/活动

用户可以通过构建业务对象/活动之间的引用关系可以形成业务对象或业务活动网络。成功创建业务对象或活动后点击弹窗中的【定义属性】。

 

接着点击【】图标,选择【引用业务对象/活动】,在弹窗中选择要引用的业务对象或业务活动,支持引用多个。

 


• 说明:被引用的业务对象/活动的属性不可修改,如果引用活动需要该活动具有唯一标识。


 

新建逻辑实体

逻辑实体是描述业务对象或业务活动某一方面特征的属性的集合。用户在已创建的业务对象或业务活动下可以新建逻辑实体。在运营中心>标准管理>主题域定义>业务对象/活动页面下点击已创建的业务对象或业务活动进入详情页。

 

点击右上角【编辑定义】进入画布,鼠标悬停在该业务对象/活动上时出现【】图标,点击该图标选择【新建逻辑实体】。

 

 

点击【新建逻辑实体】后输入新建的逻辑实体名称,点击回车键后创建成功。一个业务对象/活动下可以创建多个逻辑实体,也可对其进行删除、重命名等操作。

 

 添加属性

业务对象所具有的某一特性称为属性,一个业务对象可由若干个属性来刻画。

 

  • 添加属性

用户可以在已创建好的逻辑实体下添加属性。点击已创建的逻辑实体后方的【】图标,输入属性名称后敲击回车键即成功添加属性。

 

  • 设为唯一标识

用户可以添加多个属性,但只能将某个业务对象的一个属性设定为唯一标识。被设定为唯一标识的属性的值可以用于区分各个业务对象/活动实例。

 

  • 关联标准

用户可以为已添加的属性关联标准,关联标准后,当业务对象/活动用于构建新系统时,属性的数据标准可以作为参考,用来确定IT系统的数据库表设计。